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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资产的关键要点

作者:盛磊 李泽正 来源:中联企培 时间:2023-04-10 09:17:33 浏览次数:

盘活存量资产回收的资金既可用来腾挪替换借贷资金,有效化解缓释债务风险,也可投入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由于回收资金基本上都是权益型资金,按照20%的资本金比例测算,如果以REITs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10万亿元资金,在新的项目投资中,理论上还可以带动40万亿元债权资金。

盘活存量资产的关键要点

  • 充分认识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意义
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对降低宏观杠杆率、提高投资资金使用效率、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借助基础设施REITs等权益型融资工具盘活存量资产,能够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宏观杠杆率,防范债务和金融风险,为未来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有利于提高资金循环使用效率。存量资产意味着沉淀资金,通过合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能够加快回收沉淀资金,并将其用于新的项目建设,形成新的优质资产。对于再投资形成的新优质资产,在条件成熟时可再次盘活,从而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三是有利于提升基础设施等项目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有助于建立更为精细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运用管理机制,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还能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团队丰富的运营经验,创新商业模式,提高项目盈利水平。
  • 广泛挖掘存量资产的类型
首先,在基础设施领域存在大量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资产,既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等传统基础设施,也包括大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此外,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等重点基础设施领域也存在大量的优质存量资产可以盘活。
其次,在一些项目升级改造方面也存在可盘活的存量资产。比如,在综合交通枢纽改造项目中,可以通过对已有的客运站、公交站等存量资产进行整合改造,实现铁路(含地铁)、公路、航空客运之间的零距离或近距离换乘,充分发挥综合客运枢纽的整体优势,提升项目整体效率和商业开发价值。
最后,市场上存在很多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存量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这些资产的盘活空间也十分巨大。比如,北京首钢工业园在原有的首钢工厂基础上,通过开发利用形成了新的特色园区,使废旧的厂房焕发出新的价值。
  • 精准匹配合适的盘活方式
一是积极采用基础设施领域REITs方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REITs的本质是资产的上市,其最大的作用在于帮助优质资产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公开募集资金,是盘活存量资产效率最高的方式之一。发行REITs的门槛相对较高,对资产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因此,对产权清晰、现金流稳定、回报率满足投资者要求的优质资产,可优先选择以REITs的方式盘活。
二是规范采用PPP模式。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不仅能够回收沉淀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能力,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提高存量项目的商业价值和投资收益。与REITs相比,PPP模式更多被运用于非标准化的项目盘活过程中,有利于结合项目或资产的自身特点,设计精细化盘活方式,降低盘活门槛。
三是通过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另一方面,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
此外,还可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很多资产小而散,不具备盘活条件,或盘活作用不大,经过重组后,可以提升盘活规模和效率。
  • 创新开展盘活存量资产工作
一是以创新理念推动存量资产盘活。通过技术创新、商业创新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盘活特定领域资产。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模式,有效盘活既有铁路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
二是通过多种方式提高项目收益,更好地盘活存量资产。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
三是大力推动投资良性循环。推动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提高回收资金的使用精准度,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中的102项重大工程,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采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金融机构配套融资等多种方式进行支持,提升回收资金的投资效应,加大对有效投资的支持力度。

推进盘活存量资产的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意见》对盘活存量资产的重点方向、盘活方式、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提出了系统、明确的要求。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国各地区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对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视程度,全面理解存量资产内涵。
二是建立盘活存量资产部门协调机制。盘活存量资产涉及多个部门,同时,许多部门都有不同的存量资产有待盘活。建议推动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的盘活存量资产协调机制,统一工作步调,加快办理盘活存量资产各项手续,建立数据共享的存量资产台账制度,提高存量资产盘活效率。
三是加快推出盘活存量资产案例和试点项目。针对地方政府不会盘活、不熟悉盘活等问题,落实《意见》关于积极开展试点的措施,加快推出一批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产典型案例,推广盘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各地提供参考借鉴。
四是培育一批盘活存量资产专业机构。引导相关领域企业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子公司,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盘活存量资产机构,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支撑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产。依托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试点机构,形成盘活存量资产专业机构的有力示范。
五是强化金融支持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存量资产现金流稳定、风险相对较小等特点,鼓励和引导银行信贷、保险投资计划、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基于项目信用进行融资,减少地方政府和企业融资担保、增信,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企业杠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