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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文件要求,管理流程及主要过程图解

作者:员老师 来源:中联企培 时间:2023-06-16 10:03:08 浏览次数:

1、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各阶段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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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PC项目各阶段工作要求


(1)工程设计阶段要求

①设计必须要满足施工实际的需要,尽量详尽、准确;设计交底要听取发包人、监理及施工分包商的意见,完善设计,使项目尽善尽美。

②设计应对全部设计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检查和验证,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使用。

③设计应建立设计协调程序,并按本承包人有关专业之间互提条件的规定,协调和控制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

④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的需要。

⑤设计优化,使本设计既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又符合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靠性要求。

⑥设计应负责提供请购文件;在采购过程中进行技术评审和质量检验;进行可施工性分析并满足其要求。

⑦设计工作应按设计计划与采购、施工等进行有序的衔接并处理好接口关系。

⑧设计应与发包人沟通建立设计变更程序,并在实施中认真履行,有效控制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

⑨设计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同时满足本承包人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相关管理体系的要求;应明确项目费用控制指标、限额设计指标;设计进度应符合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充分考虑设计工作的内部逻辑关系及资源分配、外部约束等条件,并应与工程勘察、采购、施工、验收等的进度协调;制定目标的依据确切,保证措施落实、可靠。

⑩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以及试运行的需要;设计选用的设备材料,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型号、规格、性能、数量等,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并可据此进行验收和移交发包人。

⑪确保合同约定的设计出图时间表和各阶段审批环节。

⑫拟定本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目标;控制项目总投资,确保质量和进度。

⑬及时与图审单位沟通,完善和修改施工图,尽早通过图审,获得施工图审批机构意见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审图报告。

⑭组织施工图设计的会审,纠正图纸中的错、漏、碰、缺。

⑮在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明确设计要求。

⑯施工阶段设计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施工阶段工作要求

①采购工作要求

(a)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数量要准确、执行标准要明确、供货日期要符合进度的要求。

(b)对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考察,供应商必须满足设备、材料质量、工期的要求。

(c)签署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要符合采购技术文件的规定,还要明确供货商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的指导及质量不符合应承担的责任。

(d)设备及材料的开箱验收及进场验收要严格、细致,要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使用;验收记录或验收报告要及时、齐全并请监理及时签字确认。

(e)发包人(甲方)指定的材料品牌范围,由总承包方(乙方)采购、检验、实施的材料设备严格在范围内采购。

②施工过程阶段

(a)施工阶段主要工作为完成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安全、标化工地管理,分项、阶段验收管理,按要求的工期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b)施工文件要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经批复的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隐蔽工程的签证验收,按合同和监理要求完成验工计价资料。

(c)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所需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时应提出中间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并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进行监督。中间验收通过后,验收参加人员应对其分部工程的质量作出最终评定,并对中间验收资料进行签认。

(d)施工阶段要对工程进度、工程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加强过程和环节的控制,确保节点工期和总工期,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e)设计人员作为项目管理人员要到现场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验收交付阶段要求

①竣工验收阶段要求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环节,是投资成果转入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应满足如下要求。

(a)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ⅰ)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实现项目的决策目标、计划目标、控制目标、完工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竣工要求;

(ⅱ)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ⅲ)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ⅳ)有勘察、总承包、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ⅴ)有我方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b)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的要求:

(ⅰ)整理技术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的来源、类别、保存要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的要求编制。

(ⅱ)编制竣工报告:我方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

(ⅲ)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总承包单位(包括各专业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协助配合编写。

(c)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工作要求

(ⅰ)工程项目按合同范围全部建设完成,经过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准备竣工图、竣工结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发包人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ⅱ)自验收工作:总承包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好工程竣工自验收记录报告,并编制竣工报告。

(ⅲ)申请验收: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由总承包项目部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申请验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ⅳ)专项工程验收: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水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电力、自来水、市政、交通、通讯、燃气、园林、白蚁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ⅴ)项目初验收: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勘察、设计、总承包和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听取各单位的工作报告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检查工作是否按批准的规模进行建设,及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和有关资料,鉴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检查历次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和已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确定尾工清单及其完工期限和责任单位等;对重大技术问题做出评价;检查和审阅工程档案资料;提出竣工验收的建议日期;并对验收检查记录签字;

(ⅵ)验收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提交有关质量文件和质保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工作中的组织形式、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验收不通过,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包括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与,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ⅷ)工程竣工合格后,建设单位确定竣工日,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②工程交付阶段要求

(a)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向我方签发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子单位)接收证书的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已完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b)移交档案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向本项目所在区域主管单位、发包人提交相应的工程档案资料。

(c)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约定期限内,由发包人向我方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我方出具工程接收证明。

(d)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我方组织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我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程序。

(e)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4)质量保修阶段要求

①发包人接收证书写明的接受日期是承包人报修责任开始的日期,也是缺陷责任期的开始日期。

②保修内容和期限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保修期间,我方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承诺。

③制定项目回访和保修制度并纳入质量管理体系。

④保修期满验收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单位)组织,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商、监理单位、发包人(物业)参加。发包人(或发包人单位)签发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满验收证明文件。

3、EPC项目主要文件


       项目主要文件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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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流程及主要过程图解

(1)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流程图

(2)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计划管理流程图

(3)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实施过程管理流程图

(4)EPC总承包建设模式跟踪与控制过程流程图

(5)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合同管理与风险分析流程图

(6)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投标阶段流程图



关于举办“新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过程结算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关键环节风险点分析与审计要点”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计价规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会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之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过程结算要求,边施工边签订过程结算文件,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先结算,后竣工;不结算,不备案。

工程总承包模式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趋势和风险规避要求,并促进建筑业改革不断迈上新的台阶。EPC 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涨价、计价纠纷、工程款纠纷、结算审计等等各类 EPC 项目造价问题严重困扰着各参建方,如何在造价层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有效处理?EPC 项目工程造价有哪些新特点?EPC 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审计有哪些热点与难点问题?这都是在EPC工程实践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财政部及审计署等部委先后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审计法》23条贯彻落实及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配套文件。在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工程项目审计,防范工程项目管理风险,强化工程项目过程监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实现各方合作共赢,我中心决定举办新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关键环节风险点分析与审计要点”高级研修班,本次培训由陕西中联企培工程咨询研究中心承办并统一开具报销发票,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及解析

1.删除了“工程造价鉴定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两章;

2.增加了“施工过程结算 ”、“工程量清单缺陷 ”等术语;

3.调整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4.修改了综合单价构成、计量计价风险、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计价规则以及合同价格的调整、支付、结算等内容;

5.由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

6.完善了清单计价中的计量计价风险;

7.关于工程量清单缺陷、工程索赔等影响合同价格事项规定;

8.对于如何应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的相关规定更为具体;

9.发生工程数量较多(超过 15%)时对应单价的确定要求;

10.投标异议,弱化行政监管;

11.最高投标限价复查;

12.确定总价合同中数量属于承包人风险;

13.明确了发生情势变更事件应调整工程价款;

14.增加了投标人复核招标清单的程序;

15.总价合同招标清单错误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二)新《清单计价标准》下施工过程结算

1.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划分;

2.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的时效性;

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

4.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

5.施工过程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对质量合格工程进行计量计价;

6.无争议部分应按期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7.发、承包双方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审施工过程结算;8.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进度节点划分,做到与进度款支付节点相衔接;

9.在施工过程结算活动中,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问题;

10.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应计入当期过程结算;

11.对拖欠工程款以至引发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停工处理;

12.工程项目分批施工的,先行施工的先行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14.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

13.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

15.竣工后对过程结算结果不再进行二次审计。

(三)EPC 项目招投标问题

1.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如何理解和定义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

2.EPC设计变更,以施工图为准,还是以初设图为准;

3.EPC项目估算、概算、初设、施工图,土建、设备采购由哪些部分批准?

4.EPC项目五证办理、桩基础检测,由哪方办理,费用谁出?

5.EPC优化节省的费用如何分配?如何控制降低质量的优化设计方案?如何管控工期?

6.当设计单位出现供图不及时、设计不到位、方案不合理、要求不合理等 问题时,如何处理?

7.费率中标的总承包项目,其中达到招标规模的设备,是否需要公开招标?

8.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9.工程总承包,总包方分包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10.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11.工程总承包人可以依约将设计或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此阶段的分包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12.前期设计服务企业可否参加工程总承包;

13.如果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或设计单位将工程或设计任务再进行专业分包时,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14.优化调整中标设计方案;

15.再发包与专业分包。

(四)EPC 项目采购招标问题

1.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询价,采购价格指数 PPI 对认价影响?

2.采保费如何设置,包装、装货、运输、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费用如何考虑?

3.采购方式税率影响、邀标采购条件?

4. 甲方供材料能不能作为合同取费基数?

5.同一单位工程内工程变更,单独招标,是否构成肢解分包?

6.图纸量少于招标量,如何结算?按总价合同结算还是按实际完成的图纸结算?

7.新定额发布后,主管部门未再针对原定额发布相应的调整系数或办法,如何处理?

8.隐蔽验收资料与施工图不一致,能否据实计算调整?

9.暂估价材料分多次招标,不同次招标的中标价格差别很大,如何处理?

10.招标范围远大于施工图预算的范围,结算方式也未包含签证变更及前期费用,如何处理?

11.招标清单漏项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

12.招标清单无品牌要求,投标按普通品牌报价,后甲方指定了品牌,如何调差价?

13.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对限额清单准确性负责,限额清单的工程量为中标人必须完成的基本工程量,且总价包干,中标人承担除按合同约定进行调 价外的一切风险,是否可行?

14.招标文件是工程总承包,分别签署施工合同与设计合同,如何处理?

15.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限额标准。

(五)EPC 项目造价问题

1.EPC,审定预算清单,总价包干后,实际完成量高,如何处理?

2.EPC 立项金额做错,或偏低问题?

3.EPC 模式,边施工边深化施工图,平行穿插的流水操作?

4.EPC 模式,初设清单量,下浮率,定额,信息价,都固定?

5.EPC 模式下,减少了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的耗费?

6.EPC 项目,对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要求?

7.EPC 项目出现不良或未预计到的场地条件及设计缺陷等风险?

8.按旧定额签订合同,按新定额结算,是否违背招标投标法规定?

9.初步设计不完善的条件下,就要以总包价签订总承包合同,存在工程量不清,价格不定的风险?

10.概算批复高于立项估算,结算超概算如何处理?

11.合同条款,与《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出现冲突,如何解决?

12.如何控制发包后对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材料设备品牌的变更?

13.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深化一体化,样品现场一体化,业主总包一体化,总包分包一体化;

14.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15.信息价格缺项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价格确认。

(六)EPC 项目合同价款问题

1.EPC, 甲方变更, 甲方调宽结算口径,补充协议能否锁定利润?

2.EPC 包干范围内,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后的合同价款如何调整?

3.EPC 报预算,信息价格哪期?

4.EPC 概算清单限价问题?

5.EPC 下浮率招标,结算,提供招标控制价清单,财评问题?

6.EPC 项目红线范围内包干,管线迁移等由供电、水务、燃气等部门施工报价与费用结算问题?

7.EPC 暂估价,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计取问题?

8.EPC 总价包干,施工图顶格设计问题?

9.设计因设备选型错误,造成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如何处理?

10.施工图审查期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如何处理?

11.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方即进场实施了少许前期工作,能否争取降效费?

12.是否可以按竣工图进行结算?

13.未列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乙方会上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 甲方对于价格是否有权干涉?

14.信息价格偏高,能否按市场价格进行审定?

15.总包单位前期未提出疑问的费用,如何处理?

(七)EPC 项目疑难问题

1.按定额编制出来的结算价比投标报价多,怎么合理处理相应费用?

2.部分确实发生的施工,造价鉴定机构可否以施工量无法计量为由,而不予认定相应工程价款?

3.对于价款增加部分工程,应如何处理才不违规?

4.概算中二类费用,按项计费与按定额计价,超出概算的费用,如何处理?

5.工程量差异,概算价计算有误,超出概算的费用,如何处理?

6.甲方要求更换材料品牌,如何调整结算价?

7. 甲方原因已超过两年未开工,如何处理?

8. 甲方供材结算,预算报价的辅助材料费能否扣减?

9.经专家认证的高支模方案增加的费用是否可以按实计取?

10.据实结算,是按实际人工费和机械费做书面签证,还是按信息价调整?

11.考虑施工难度,预算报价比定额高的费用,如何处理?

12.模板和垂直运输费等招标清单的计量单位为项,能否据实结算?

13.总包合同约定勘察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自行复核,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如何应对?

14.总承包服务费未发生,预算包干费按合同建筑面积计取是否妥当?

15.总价合同要考虑总价对应的范围,如何处理?

(八)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

1.审计方能否修改预算单价和合同总价,是否违背 EPC 合同?

2.结算审计,能否依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审减?

3.包干红线范围内,概算漏项,财评评审后,能否调概?

4.采用费率下浮方式政府投资 EPC 工程总承包不可突破工程费总价如何认定,如果过程中因材料、设备造价信息单价上涨等原因造成总价突破能否认可?

5.地方政府红头文件要求结算不能超过合同价 10%问题?

6.概算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适用条件? 概算批复高于立项估算,结算超概算如何处理?EPC 概算清单限价问题?EPC 报 预算,信息价哪期?

7.据实发生的现场未经财评认定可否结算?

8.立项金额做错,或偏低问题?

9.如采用费率下浮方式政府投资 EPC 总承包项目财政评审后的现场设计变更、洽商问题,财评结果审计结算过程中什么作用

10.如果已经按照造价咨询机构的结论,全部支付完了工程款项,审计机关时候又提出审减的意见,这种要怎么处理?是要把钱追回来么?如果追不回来了,经办人员要被追责么?

11.审定预算清单,总价包干后,实际完成量高,如何处理?

12.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能否变更结算约定?

13.暂估价,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计取问题?

14.材料调价差的风险范围?材料价差变化幅度的计算方式?调差材料的数量计算方式?价格调整方式?调差税金计取方式?

15.政府投资 EPC 总承包项目财政评审范围外的货物、设备、软件的总包采购价格确定方式。

(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关键环节风险点分析与审计要点》

(一)工程招标采购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1.政策性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2.串通投标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3.操作性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4.廉政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二)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1.合同结算价款与审计冲突如何解决

2.合同争议风险解决与审计要点

3. 商业风险、情势变更、不可抗力辨析

4.不可抗力事件索赔风险与审计

(三)工程造价控制风险点与审计要点

1.造价失控风险与审计

2.调价结算风险与审计

3.工程价款结算管理风险与审计

4.造价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风险与审计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与审计

2.建设(代建)管理费失控风险与审计

3.投资高估与基建收入低估风险与审计

4.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点与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审计、基建财务、法务风险等相关人员、各地政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各地政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中、高等院校、医院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市场监管等相关负责人;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设计院(所)分管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市场开发、审计法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主讲专家

刘雷    中联企培工程咨询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造价管理系(江苏省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副教授,博士。主要讲授工程总承包及EPC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与审计法规、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建设项目审计、工程项目融资等课程。长期担任国家审计机关、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工程总承包及EPC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造价与审计课程”的主讲专家,授课内容详实,理论深厚

朱恒金  中联企培工程咨询研究中心特聘专家,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建设项目审计研究。主讲课程: 《建设项目审计》、《项目评估》。长期承担审计署审计干部教育学院培训授课任务。在《审计与经济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审计论文30余篇, 主持江苏省教育厅《大型工程跟踪审计业绩评价研究》课题。全过程参与大型工程审计实务,理论结合实际,采用案例解析授课。

四、培训费用:(六免一)

36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课件费、专家费、场地费、三天午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

2023年08月09日-08月13日   地点:贵阳市(09日全天报到)

2023年09月06日-09月10日   地点:合肥市(06日全天报到)

2023年09月25日-09月29日   地点:烟台市(25日全天报到)

2023年10月31日-11月04日   地点:太原市(31日全天报到)

2023年11月22日-11月26日   地点:厦门市(22日全天报到)

2023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地点:广州市(19日全天报到)

备注(研修班周期为五天,一天报到、三天课程、一天返程。)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员老师 13611119642(微信同号)

报名邮箱:1786014782@qq.com